2015年11月30日,唐河县人民政府出台《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意见》,意见中指出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成功挂牌的前3家企业,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;其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成功挂牌的企业,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。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展示的企业,前10家每家奖励4万元,第11至20家,每家奖励3万元, 20家以后每家奖励2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