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18年7月5日起,央行决定下调工行、农行、中行、建行、交行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信银行、光大银行等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.5个百分点,可释放资金约7000亿元;同时下调邮政储蓄银行、城市商业银行、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、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.5个百分点,可释放资金约2000亿元。
定向降准包括以下三项具体措施和四项配套措施:
一、具体措施,首先,鼓励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运用定向降准和从市场上募集的资金,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实施“债转股”项目。加大力度支持“债转股”实施主体真正行使股东权利,参与公司治理,并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。其次,定向降准资金不支持“名股实债”和“僵尸企业”的项目。最后,邮政储蓄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、非县域农商行等中小银行应将降准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,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。
二、配套措施,首先,增加支持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再贷款、再贴现额度,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;其次,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,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;单户授信额度上限,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;再次,禁止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、资金管理费,减少融资附加费用;最后,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抵押品范围。
定向降准是一次较大的政策利好。释放出来的资金也是长期资金,比央行平时使用的逆回购、中期借贷便利,释放出的资金成本更低、时间更长。这有利于降低市场的利率,对于股市、楼市、实体经济都是利好。
央行称,将继续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的统一部署,实施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,把握好结构性去杠杆的力度和节奏,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。